北京市天元律師事務所 關於葵花葯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股東會的法律意見

北京市天元律師事務所

關於葵花葯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股東會的法律意見

京天股字(2026)第348號

法律:葵花葯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葵花葯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2025年年度股東會(以下簡稱“本次股東會”)採取現場投票與網路投票相結合的方式,現場會議於2026年5月22日13:00在黑龍江省哈爾濱市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迎賓路集中區東湖路18號葵花葯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辦公樓一樓會議室召開法律。北京市天元律師事務所(以下簡稱“本所”)接受公司聘任,指派本所律師參加本次股東會現場會議,並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以下簡稱“《證券法》”)、《上市公司股東會規則》(以下簡稱“《股東會規則》”)以及《葵花葯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簡稱“《公司章程》”)等有關規定,就本次股東會的召集、召開程式、出席現場會議人員的資格、召集人資格、會議表決程式及表決結果等事項出具本法律意見。

為出具本法律意見,本所律師審查了《葵花葯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屆董事會第二十次會議決議公告》《葵花葯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關於召開2025年年度股東會的通知》(以下簡稱“《召開股東會通知》”)以及本所律師認為必要的其他檔案和資料,同時審查了出席現場會議股東的身份和資格、見證了本次股東會的召開,並參與了本次股東會議案表決票的現場監票計票工作法律

本所及經辦律師依據《證券法》、《律師事務所從事證券法律業務管理辦法》和《律師事務所證券法律業務執業規則(試行)》等規定及本法律意見出具日以前已經發生或者存在的事實,嚴格履行了法定職責,遵循了勤勉盡責和誠實信用原則,進行了充分的核查驗證,保證本法律意見所認定的事實真實、準確、完整,所發表的結論性意見合法、準確,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並承擔相應法律責任法律

本所及經辦律師同意將本法律意見作為本次股東會公告的法定檔案,隨同其他公告檔案一併提交深圳證券交易所(以下簡稱“深交所”)予以稽覈公告,並依法對出具的法律意見承擔責任法律

本所律師按照律師行業公認的業務標準、道德規範和勤勉盡責精神法律,對公司提供的檔案和有關事實進行了核查和驗證,現出具法律意見如下:

一、本次股東會的召集、召開程式

公司第五屆董事會於2026年4月24日召開第二十次會議做出決議召集本次股東會,並於2026年4月27日透過指定資訊披露媒體發出了《召開股東會通知》法律。該《召開股東會通知》中載明瞭召開本次股東會的時間、地點、審議事項、投票方式和出席會議物件等內容。

本次股東會採用現場投票和網路投票相結合的方式召開法律。本次股東會現場會議於2026年5月22日13:00在黑龍江省哈爾濱市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迎賓路集中區東湖路18號葵花葯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辦公樓一樓會議室召開,由董事長關玉秀主持,完成了全部會議議程。本次股東會網路投票透過深交所股東會網路投票系統進行,透過交易系統進行投票的具體時間為2026年5月22日上午9:15至9:25、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透過網際網路投票系統進行投票的具體時間為股東會召開當日9:15-15:00。

展開全文

本所律師認為,本次股東會的召集、召開程式符合法律、行政法規、《股東會規則》和《公司章程》的規定法律

二、出席本次股東會的人員資格、召集人資格

(一)出席本次股東會的人員資格

出席公司本次股東會的股東及股東代理人(包括網路投票方式)共198人法律,共計持有公司有表決權股份296,434,694股,佔公司股份總數的50.7594%,其中:

1、根據出席公司現場會議股東提供的股東持股憑證、股東的授權委託書和個人身份證明等相關資料,出席本次股東會現場會議的股東及股東代表(含股東代理人)共計8人,共計持有公司有表決權股份289,354,500股,佔公司股份總數的49.5470%法律

2、根據深圳證券資訊有限公司提供的網路投票結果,參加本次股東會網路投票的股東共計190人,共計持有公司有表決權股份7,080,194股,佔公司股份總數的1.2124%法律

公司董事、高階管理人員、單獨或合併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東(或股東代理人)以外其他股東(或股東代理人)(以下簡稱“中小投資者”)196人,代表公司有表決權股份數7,234,694股,佔公司股份總數的1.2388%法律

除上述公司股東及股東代表外,公司部分董事、公司董事會秘書、高階管理人員及本所律師列席/出席了會議法律

(二)本次股東會的召集人

本次股東會的召集人為公司董事會法律

網路投票股東資格在其進行網路投票時,由證券交易所繫統進行認證法律

經核查,本所律師認為,本次股東會出席會議人員的資格、召集人資格均合法、有效法律

三、本次股東會的表決程式、表決結果

經查驗,本次股東會所表決的事項均已在《召開股東會通知》中列明法律

本次股東會採取現場投票與網路投票相結合的方式,對列入議程的議案進行了審議和表決,未以任何理由擱置或者不予表決法律

本次股東會所審議事項的現場投票,由股東代表、本所律師共同進行計票、監票法律。本次股東會的網路投票情況,以深圳證券資訊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的投票統計結果為準。

經合併網路投票及現場投票結果法律,本次股東會審議議案表決結果如下:

(一)《關於公司2025年度董事會工作報告的議案》

表決情況:同意295,522,394股,佔出席會議所有股東所持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99.6922%;反對488,100股,佔出席會議所有股東所持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0.1647%;棄權424,200股,佔出席會議所有股東所持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0.1431%法律

表決結果法律:透過

(二)《關於公司2025年年度報告全文及摘要的議案》

表決情況:同意295,522,394股,佔出席會議所有股東所持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99.6922%;反對488,100股,佔出席會議所有股東所持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0.1647%;棄權424,200股,佔出席會議所有股東所持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0.1431%法律

表決結果法律:透過

(三)《關於公司2025年度利潤分配方案的議案》

表決情況:同意295,904,694股,佔出席會議所有股東所持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99.8212%;反對521,600股,佔出席會議所有股東所持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0.1760%;棄權8,400股,佔出席會議所有股東所持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0.0028%法律

其中,中小投資者投票情況為:同意6,704,694股,佔出席會議中小投資者所持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92.6742%;反對521,600股,佔出席會議中小投資者所持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7.2097%;棄權8,400股,佔出席會議中小投資者所持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0.1161%法律

表決結果法律:透過

(四)《關於2026年度向銀行申請綜合授信額度的議案》

表決情況:同意295,546,594股,佔出席會議所有股東所持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99.7004%;反對821,500股,佔出席會議所有股東所持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0.2771%;棄權66,600股,佔出席會議所有股東所持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0.0225%法律

表決結果法律:透過

(五)《關於使用部分閒置自有資金進行現金管理的議案》

表決情況:同意294,942,194股,佔出席會議所有股東所持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99.4965%;反對1,100,700股,佔出席會議所有股東所持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0.3713%;棄權391,800股,佔出席會議所有股東所持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0.1322%法律

表決結果法律:透過

(六)《關於董事薪酬(津貼)方案的議案》

表決情況:同意295,503,294股,佔出席會議所有股東所持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99.6858%;反對529,800股,佔出席會議所有股東所持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0.1787%;棄權401,600股,佔出席會議所有股東所持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0.1355%法律

其中,中小投資者投票情況為:同意6,303,294股,佔出席會議中小投資者所持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87.1259%;反對529,800股,佔出席會議中小投資者所持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7.3230%;棄權401,600股,佔出席會議中小投資者所持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5.5510%法律

表決結果法律:透過

(七)《董事薪酬(津貼)管理制度》

表決情況:同意295,506,194股,佔出席會議所有股東所持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99.6868%;反對525,900股,佔出席會議所有股東所持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0.1774%;棄權402,600股,佔出席會議所有股東所持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0.1358%法律

其中,中小投資者投票情況為:同意6,306,194股,佔出席會議中小投資者所持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87.1660%;反對525,900股,佔出席會議中小投資者所持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7.2691%;棄權402,600股,佔出席會議中小投資者所持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5.5649%法律

表決結果法律:透過

(八)《未來三年(2026-2028年度)股東分紅回報規劃》

表決情況:同意295,934,394股,佔出席會議所有股東所持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99.8312%;反對486,000股,佔出席會議所有股東所持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0.1639%;棄權14,300股,佔出席會議所有股東所持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0.0048%法律

其中,中小投資者投票情況為:同意6,734,394股,佔出席會議中小投資者所持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93.0847%;反對486,000股,佔出席會議中小投資者所持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6.7176%;棄權14,300股,佔出席會議中小投資者所持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0.1977%法律

表決結果法律:透過

本所律師認為,本次股東會的表決程式、表決結果合法有效法律

四、結論意見

綜上,本所律師認為,公司本次股東會的召集、召開程式符合法律、行政法規、《股東會規則》和《公司章程》的規定;出席本次股東會現場會議的人員資格及召集人資格合法有效;本次股東會的表決程式、表決結果合法有效法律

北京市天元律師事務所(蓋章)

負責人法律: 朱小輝

經辦律師(簽字)法律:王 力 趙連冠

本所地址法律:北京市西城區金融大街35號

國際企業大廈A座509單元法律,郵編:100033

2026年5月22日

證券程式碼法律:002737 證券簡稱:葵花葯業 公告編號:2026-041

葵花葯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東會決議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資訊披露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法律

特別提示法律

1、本次股東會未出現否決提案的情形法律

2、本次股東會不涉及變更以往股東會已透過的決議法律

一、會議召開和出席情況

(一)會議的召開情況

1、召開時間法律

(1)現場會議召開時間:2026年5月22日(星期五)下午13時法律

(2)網路投票時間:2026年5月22日法律,其中:

透過深圳證券交易所交易系統進行網路投票的具體時間為:2026年5月22日上午9:15-9:25、9:30-11:30、13:00-15:00法律

透過深圳證券交易所網際網路投票系統進行網路投票的具體時間為:2026年5月22日9:15-15:00期間的任意時間法律

2、召開地點法律:葵花葯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一樓會議室

3、召開方式法律:現場投票與網路投票相結合

4、召集人法律:公司董事會

5、主持人法律:董事長關玉秀女士

6、會議通知於2026年4月27日刊登於《證券時報》、《中國證券報》及巨潮資訊網法律

本次會議的召集、召開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上市公司股東會規則》等有關法律法規和《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法律

(二)會議的出席情況

1、整體參會情況

參加本次會議的股東及股東授權代表共有198名,代表股份296,434,694股,佔公司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50.7594%法律。其中:

(1)參加現場投票表決的股東及股東授權代表8名法律,代表股份289,354,500股,佔公司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49.5470%;

(2)透過網路投票的股東190名,代表股份7,080,194股,佔公司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1.2124%法律

2、中小股東參會情況

透過現場和網路參加本次會議的中小投資者共計196名,代表股份7,234,694股,佔公司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1.2388%法律

3、出席、列席情況

公司部分董事、高階管理人員列席了本次股東會法律。北京市天元律師事務所律師出席並見證了本次股東會。

二、提案審議表決情況

本次股東會以現場投票與網路投票相結合的方式表決法律,逐項審議並表決透過了以下議案:

(一)審議透過《關於公司2025年度董事會工作報告的議案》

表決情況:同意295,522,394股,佔出席會議所有股東所持有表決權股份的99.6922%;反對488,100股,佔出席會議所有股東所持有表決權股份的0.1647%;棄權424,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預設棄權0股),佔出席會議所有股東所持有表決權股份的0.1431%法律。該議案獲得透過。

(二)審議透過《關於公司2025年年度報告全文及摘要的議案》

表決情況:同意295,522,394股,佔出席會議所有股東所持有表決權股份的99.6922%;反對488,100股,佔出席會議所有股東所持有表決權股份的0.1647%;棄權424,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預設棄權0股),佔出席會議所有股東所持有表決權股份的0.1431%法律。該議案獲得透過。

(三)審議透過《關於公司2025年度利潤分配方案的議案》

表決情況:同意295,904,694股,佔出席會議所有股東所持有表決權股份的99.8212%;反對521,600股,佔出席會議所有股東所持有表決權股份的0.1760%;棄權8,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預設棄權0股),佔出席會議所有股東所持有表決權股份的0.0028%法律。該議案獲得透過。

其中,中小股東表決情況:同意6,704,694股,佔出席會議中小股東所持有表決權股份的92.6742%;反對521,600股,佔出席會議中小股東所持有表決權股份的7.2097%;棄權8,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預設棄權0股),佔出席會議中小股東所持有表決權股份的0.1161%法律

(四)審議透過《關於2026年度向銀行申請綜合授信額度的議案》

表決情況:同意295,546,594股,佔出席會議所有股東所持有表決權股份的99.7004%;反對821,500股,佔出席會議所有股東所持有表決權股份的0.2771%;棄權66,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預設棄權0股),佔出席會議所有股東所持有表決權股份的0.0225%法律。該議案獲得透過。

(五)審議透過《關於使用部分閒置自有資金進行現金管理的議案》

表決情況:同意294,942,194股,佔出席會議所有股東所持有表決權股份的99.4965%;反對1,100,700股,佔出席會議所有股東所持有表決權股份的0.3713%;棄權391,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預設棄權0股),佔出席會議所有股東所持有表決權股份的0.1322%法律。該議案獲得透過。

(六)審議透過《關於董事薪酬(津貼)方案的議案》

表決情況:同意295,503,294股,佔出席會議所有股東所持有表決權股份的99.6858%;反對529,800股,佔出席會議所有股東所持有表決權股份的0.1787%;棄權401,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預設棄權0股),佔出席會議所有股東所持有表決權股份的0.1355%法律。該議案獲得透過。

其中,中小股東表決情況:同意6,303,294股,佔出席會議中小股東所持有表決權股份的87.1259%;反對529,800股,佔出席會議中小股東所持有表決權股份的7.3230%;棄權401,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預設棄權0股),佔出席會議中小股東所持有表決權股份的5.5510%法律

(七)審議透過《董事薪酬(津貼)管理制度》

表決情況:同意295,506,194股,佔出席會議所有股東所持有表決權股份的99.6868%;反對525,900股,佔出席會議所有股東所持有表決權股份的0.1774%;棄權402,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預設棄權1,000股),佔出席會議所有股東所持有表決權股份的0.1358%法律。該議案獲得透過。

其中,中小股東表決情況:同意6,306,194股,佔出席會議中小股東所持有表決權股份的87.1660%;反對525,900股,佔出席會議中小股東所持有表決權股份的7.2691%;棄權402,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預設棄權1,000股),佔出席會議中小股東所持有表決權股份的5.5649%法律

(八)審議透過《未來三年(2026-2028年度)股東分紅回報規劃》

表決情況:同意295,934,394股,佔出席會議所有股東所持有表決權股份的99.8312%;反對486,000股,佔出席會議所有股東所持有表決權股份的0.1639%;棄權14,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預設棄權1,000股),佔出席會議所有股東所持有表決權股份的0.0048%法律。該議案獲得透過。

其中,中小股東表決情況:同意6,734,394股,佔出席會議中小股東所持有表決權股份的93.0847%;反對486,000股,佔出席會議中小股東所持有表決權股份的6.7176%;棄權14,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預設棄權1,000股),佔出席會議中小股東所持有表決權股份的0.1977%法律

三、獨立董事述職情況

在本次年度股東會上,公司獨立董事對2025年度工作進行了述職法律。公司獨立董事2025年度述職報告全文已於2026年4月27日刊登於巨潮資訊網。

四、律師出具的法律意見

1、律師事務所名稱法律:北京市天元律師事務所

2、見證律師姓名法律:王力、趙連冠

3、見證意見:本所律師認為,公司本次股東會的召集、召開程式符合法律、行政法規、《股東會規則》和《公司章程》的規定;出席本次股東會現場會議的人員資格及召集人資格合法有效;本次股東會的表決程式、表決結果合法有效法律

五、備查檔案

1、公司2025年年度股東會決議法律

2、律師事務所出具的法律意見書法律

特此公告法律

葵花葯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2026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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