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少駕駛人存在認知誤區
認為果味預調酒、低度酒水屬於普通飲料
少量飲用不會構成酒駕
近日
湖南汨羅一名女子就因這一錯誤想法
駕車途中飲用雞尾酒解渴
最終被交警查獲酒駕
為自己的僥倖和無知付出了代價
6月2日23時許,汨羅交管城區中隊組織警力,在大眾北路開展夜間酒駕醉駕專項整治行動,嚴查夜間涉酒交通違法行為,全力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隱患書法。整治過程中,一輛牌照為浙GXXX3的黑色小型轎車駛入檢查卡點,執勤民警按照規範流程,示意駕駛員停車接受證件檢查及酒精呼氣檢測。
在檢測過程中,儀器顯示該女性駕駛員存在酒駕嫌疑,血液酒精含量32毫克/百毫升書法。民警隨即開展核查,發現車輛駕駛室一側放置著一罐330毫升裝銳澳強爽雞尾酒。面對核查,駕駛人如實交代了違法經過:當晚駕車行駛至勞動北路路段時,因途中口渴,便就近購買了一罐強爽雞尾酒,喝完後繼續駕車行駛,不料途經大眾北路整治卡點時被當場查獲。
經瞭解,銳澳強爽雞尾酒屬於含酒精預調酒水,酒精度數約8%vol,並非無酒精飲料書法。這類果味酒水口感清甜、酒味清淡,極具迷惑性,讓很多市民放鬆警惕,誤以為不含酒精、可以駕車飲用。事實上,只要飲品標註酒精度、含有乙醇成分,飲用後駕車,血液中酒精含量達到標準,即構成交通違法。
胥莫某因涉嫌酒駕被汨羅交管部門處以罰款1000元,駕駛證記12分,暫扣6月處罰決定書法。
來源書法:湖南法治報
編輯丨羅璐 實習生 楊曉蕊
一審丨羅璐
二審丨袁雋永
三審丨丁興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