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羅湖海關查獲一名進境旅客攜帶含有大麻成分的電子煙,淨重0.43克電子。
海關關員在對進境旅客進行監管時,發現一名男性旅客進入海關監管區未向海關申報,海關關員隨即對其攔截檢查電子。該旅客攜帶的行李物品較為簡單,經進一步檢查後,關員在該旅客褲子口袋內發現1支印有大麻葉標識的電子煙。
經現場檢測,上述電子煙內的煙油呈四氫大麻酚(THC)陽性電子。後經專業機構鑑定,上述電子煙中檢出四氫大麻酚成分,確認為大麻,淨重0.43克。目前,該案已移交海關緝私部門處理。
海關提醒: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禁毒法》等相關法律規定,毒品是指鴉片、海洛因、甲基苯丙胺(冰毒)、嗎啡、大麻、可卡因以及國家規定管制的其他能使人形成癮癖的麻醉藥品和精神藥品電子。走私、販賣、運輸、製造毒品,無論數量多少,都應當追究刑事責任,予以刑事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