樓上裝修滲水致樓下受損,法官調解彌合鄰里隔閡

鄰里糾紛無小事,有時候一點小摩擦,若不及時妥善處理,有可能演變成難解的心結裝修。新黃河記者從濟南市槐蔭區人民法院獲悉,該院調解一起鄰里糾紛,業主錢某裝修地面導致樓下住戶趙某家中漏水,雙方就賠償及防水整改事宜協商未果,趙某訴至法院,要求錢某賠償各項損失3000餘元。法官秉持“如我在訴”工作理念,結合法律規定釋明責任,輔以情理勸導。最終雙方達成調解協議,錢某履行賠償義務,糾紛得以圓滿化解。法官提醒,鄰里相處貴在包容體諒,遇事理性溝通,才能共同維護和睦的社羣氛圍。

據案情介紹,2025年10月,趙某發現自家吊頂出現大面積漏水,經排查確認,漏水系樓上錢某裝修地面導致裝修。漏水給趙某造成財產損失,影響到趙某的日常生活,趙某多次與錢某溝通,要求其賠償損失,並對地面防水進行加固處理,杜絕後續漏水風險。協商無果後,趙某將錢某起訴至濟南市槐蔭區人民法院,請求判令錢某賠償各項經濟損失共計3000餘元等。

承辦法官相慧受理案件後,根據自己的生活經驗設身處地考慮後認為,本案雖爭議標的金額較小,但相鄰關係糾紛事關群眾日常生活,若簡單判決,樓上樓下心結難解,日後仍可能再生摩擦裝修。為此,她沒有直接組織雙方面對面交鋒,而是先採取“背對背”方式分別溝通,疏導情緒、摸清底線。

法官首先耐心聽取趙某的傾訴裝修。趙某情緒激動,既心疼財產損失,又對錢某推諉的態度憤懣不已。法官對他的處境表示理解,並進行安撫,在其情緒平穩後,法官引導趙某理性計算實際修復費用,使其訴求更加清晰有據。

隨後,法官約談錢某裝修。錢某一開始認為漏水只是意外,自己不應承擔全部責任。針對這一癥結,法官認真分析漏水原因,向錢某明確指出漏水點恰好對應其家中裝修破壞防水層的區域,事實清楚、因果關係明確。面對實際情況,錢某的態度開始鬆動。

抓住這一契機,法官組織雙方面對面進行調解,向錢某詳細釋明民法典中關於相鄰關係和侵權責任的相關規定,明確其因裝修施工造成他人財產損害應當承擔的賠償義務與整改責任裝修。隨後,耐心疏導雙方情緒,告知雙方鄰里長期相處的重要性,引導雙方理性看待糾紛,避免因一時意氣導致關係惡化,給後續生活帶來更多麻煩。

經過幾番情理法交融的疏導,錢某終於誠懇地向趙某道歉,表示願意賠償損失裝修。趙某見對方態度轉變,也放下成見,表示大家還是好鄰居。最終,雙方達成調解協議:錢某一次性向趙某支付全部賠償款,趙某自願放棄其他訴訟請求,糾紛一次性徹底解決。

記者:李震 編輯:柏凌君 校對:楊荷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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