樂鑫科技:收上海證監局警示函,涉未及時披露購置房產4.37億元等事項

樂鑫科技公告,公司近日收到上海證監局出具的《關於對樂鑫資訊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採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決定》房產。經現場檢查發現公司存在兩項資訊披露違規問題:一是2025年3月14日董事會審議透過購置研發大樓事項(含稅轉讓總價款不低於4.37億元),直至2025年4月30日才按規定格式披露;二是2024年4月簽訂取得深圳市明棧資訊科技有限公司控制權的股權轉讓協議,在2024年10月知悉其2023年淨利潤為1365.95萬元且達到披露標準後,未及時按格式披露。公司表示將認真總結、吸取教訓,加強學習,本次行政監管措施不會影響公司正常經營管理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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