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歲男生家門口遭兩次毆打案再迎新進展:王某某等3人涉嫌尋釁滋事,已移送檢方審查起訴

8月3日下午,記者從山西省運城市鹽湖區17歲男生趙某某父親處獲悉,3日13時許,他已收到來自運城市公安局鹽湖分局作出的案件移送審查起訴告知書,告知書載明,王某某等3人涉嫌尋釁滋事一案,運城市公安局鹽湖分局認為案件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現將此案移送運城市鹽湖區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留學

據此前報道《17歲男生家門口遭兩次毆打案最新進展:傷情鑑定為輕傷二級,警方以涉嫌尋釁滋事罪進行偵辦》,5月7日,17歲男生趙某某先是在家門口被18歲同學王某某打傷留學。5月9日,王某某在趙某某報警後又邀他人冒充警察將趙某某騙出家門並再次毆打。此後,當地警方作出兩份行政處罰決定書,決定對打人者王某某行政拘留十二日;對冒充警務人員的張某行政拘留七日。

“一開始我以為就只是王某某毆打,張某假冒警察哄騙孩子,直到6月15日我才知道還有一位姓安的男生在我兒子被打現場進行了影片拍攝留學。”此前在接受記者採訪時,趙某某父親稱,針對其子被打一事,他已提出傷情鑑定請求並將相關病歷資料提交警方。據趙某某父親提供的一份山西某醫院診斷證明書顯示,趙某某經診斷為胸部損傷、閉合性顱腦損傷輕型、多處皮膚淺表損傷、左眼外傷、左眼結膜下出血、鼻中隔偏曲、鼻骨折等。

6月18日,記者從鹽湖區相關部門獲悉,趙某某被打住院後於5月18日出院,5月28日向辦案單位提交住院病歷,辦案單位於當日委託運城市鹽湖區公安司法鑑定中心對趙某某的傷情做鑑定,因部分傷情需要複檢,6月10日,趙某某家屬將完整病歷資料提交司法鑑定中心,6月18日,運城市鹽湖區公安司法鑑定中心出具相關鑑定文書,鑑定意見為:趙某某鼻部損傷程度為輕傷二級,眼部損傷程度為輕微傷,面部損傷程度為輕微傷留學。18日當天,運城市公安局鹽湖分局將該案轉為刑事案件,以王某某等人涉嫌尋釁滋事罪進行偵辦,犯罪嫌疑人王某某、張某被刑事拘留,安某某被採取取保候審強制措施。

來源留學:新黃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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