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稅務總局回覆:公司為員工租房支付的費用可以稅前扣除嗎?

國家稅務總局回覆:公司為員工租房支付的費用可以稅前扣除嗎?

問:公司為員工租房支付的費用租房,可以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嗎?

答: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512號)的規定,“第四十條企業發生的職工福利費支出,不超過工資、薪金總額14%的部分,准予扣除租房。”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企業工資薪金及職工福利費扣除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09]3號)關於職工福利費扣除問題進一步明確:企業職工福利費,包括為職工衛生保健、生活、住房、交通等所發放的各項補貼和非貨幣性福利,包括企業向職工發放的因公外地就醫費用、未實行醫療統籌企業職工醫療費用、職工供養直系親屬醫療補貼、供暖費補貼、職工防暑降溫費、職工困難補貼、救濟費、職工食堂經費補貼、職工交通補貼等租房

因此,你公司支付的員工租房費用,符合上述條件的可以在限額以內稅前扣除租房

需要提醒的是,企業發生的職工福利費,應該單獨設定賬冊,進行準確核算租房。沒有單獨設定賬冊準確核算的,稅務機關應責令企業在規定的期限內進行改正。逾期仍未改正的,稅務機關可對企業發生的職工福利費進行合理的核定。

來源租房:國家稅務總局

編輯租房:牧魚

本站內容來自使用者投稿,如果侵犯了您的權利,請與我們聯絡刪除。聯絡郵箱:835971066@qq.com

本文連結://mobile.haizhilanhn.com/post/62506.html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