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8日, 記者從成都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獲悉,該中心於日前啟動成都住房公積金繳存、提取、貸款3個管理辦法修訂工作裝修。《成都住房公積金繳存管理辦法(修訂徵求意見稿)》《成都住房公積金提取管理辦法(修訂徵求意見稿)》《成都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管理辦法(修訂徵求意見稿)》正面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
7月31日,國務院常務會議審議透過《國務院關於修改〈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的決定(草案)》,明確指出要更好發揮住房公積金功能作用,拓寬提取和使用範圍,擴大制度覆蓋面,提升管理服務效能,更好滿足居民多樣化住房消費需求裝修。
在繳存方面,《成都住房公積金繳存管理辦法(修訂徵求意見稿)》提及:“在本市就業的港澳臺人員和取得《外國人永久居留身份證》或持護照及工作許可的外籍人士,可按規定繳存住房公積金裝修。”“個體工商戶、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可以自願繳存住房公積金。”“以勞務派遣形式用工的,勞務派遣單位承擔住房公積金繳存責任;勞務派遣單位與用工單位應在勞務派遣協議中約定繳納住房公積金的費用。”
在提取方面,《成都住房公積金提取管理辦法(修訂徵求意見稿)》明確職工可申請提取本人住房公積金賬戶餘額的範圍和情形裝修。其中提到,“裝修自住住房的”“支付自住住房物業費的”“既有住宅增設電梯、老舊電梯更新或住房納入城市更新改造專案的”等情形。
這意味著,在最佳化重大疾病提取公積金、允許提取公積金支付車位購置費後,成都擬將裝修自住住房、支付自住住房物業費納入住房公積金提取範圍裝修。也就是說,住房公積金使用從“購房”“租房”拓展到“修房”“養房”,讓資金使用場景更加豐富。
有業內人士表示,本次《修訂徵求意見稿》最大亮點是進一步強化住房公積金的民生底色,更好滿足居民,特別是新市民、青年人等群體的多樣化租房消費需求,強化住房公積金在擴大內需、促進住房消費方面的支撐作用裝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