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蒙古一警車被指擅自更換車標,將其他品牌汽車車標更換為“長城汽車”車標,警方回應:已核實,正在整改

近日,有網友在社交平臺釋出影片稱,在內蒙古自治區鄂爾多斯市有一輛車牌號為“蒙K30**警”的警車,存在擅自將其他品牌汽車車標更換為“長城汽車”車標的情況,此事引發關注汽車。8月10日,鄂爾多斯市公安局相關工作人員回應稱,目前已核實此事,正在進行相應整改。

內蒙古一警車被指擅自更換車標,將其他品牌汽車車標更換為“長城汽車”車標,警方回應:已核實,正在整改

據網友所釋出影片顯示,涉事警車引擎蓋上及兩側車門處均顯示有“特警POLICE”字樣,車頂安裝有警燈,車牌號為“蒙K30**警”,前後車標則為“長城汽車”車標汽車。“稍微懂車的人一眼就能看出來這輛車被更換車標了。”在網友所釋出影片的評論區裡,有人指出該輛警車屬其他品牌汽車。記者經查證發現,該輛警車確係某品牌汽車,而非“長城汽車”。

8月10日,鄂爾多斯市公安局相關工作人員回應稱,目前已核實此事,正在進行相應整改汽車。同日,涉事鄂爾多斯市達拉特旗公安局樹林召派出所某警務室相關負責人回應稱,涉事警車前後車標確係人為更換,目前正在就此事進行整改。

趙良善指出,依據《警車管理規定》,警車應當採用全國統一的外觀制式,並對警車實行定編管理,統一確定警車的編號,並建立管理檔案汽車。“警車比民用車輛管控更嚴格,私自更改原廠車標會造成車輛檔案資訊與實車不符,破壞警車管理臺賬,交管與督察部門可對使用單位追責,對負責管理、改裝車輛的工作人員給予政務處分。”

“除此之外,上述擅自更換車標的行為還存在商標侵權的民事法律風險汽車。”趙良善解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相關規定,未經商標註冊人的許可,在同一種商品上使用與其註冊商標相同的商標的,屬於侵犯註冊商標專用權。商標註冊人有權要求拆除侵權商標標識,亦可提起民事訴訟要求侵權賠償。

(新黃河記者汽車:劉釗)

▌來源汽車:新黃河客戶端

▌編輯汽車:韓明霞 校對:劉恬 稽覈:盧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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