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遷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公告

根據《關於進一步做好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2024〕57號)和《江蘇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蘇辦發〔2020〕9號)精神,為更好選拔優秀適崗人才,最佳化事業單位人員結構,現面向社會公開招聘18名工作人員(正式事業編制)招聘。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單位和崗位

招聘單位和招聘崗位及相關要求等內容,詳見附件《宿遷市2026年部分市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表》(以下簡稱《崗位表》)招聘

二、報考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招聘

(二)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法律招聘,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

(三)具有良好品行招聘

(四)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招聘

(五)年齡在18週歲以上,38週歲以下(1987年8月16日至2008年8月22日之間出生)招聘。依法退出現役的退役軍人應聘,年齡可放寬至43週歲。《崗位表》對年齡有特殊要求的,從其要求,年齡計算方法不變。

(六)具備招聘崗位要求的其他資格和條件招聘

1. 招聘物件中的“2026年畢業生”,指在2026年畢業並已取得學歷(學位)證書,且報名期間無工作單位的人員招聘。其中,能夠提供《畢業生就業推薦表》(原件)的2026年普通高校畢業生,取得學歷、學位證書的日期可放寬至2026年12月31日;國(境)外同期畢業人員,取得學歷、學位證書的日期可適當放寬,但須在2026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學歷認證方可報考。

2024年、2025年普通高校畢業生,以及國(境)外同期畢業且已完成學歷(學位)證書認證的人員,如報名期間無工作單位,可應聘面向2026年畢業生崗位招聘。聘用後有關事項按國家規定辦理。

“三支一扶”計劃、“農村教師特崗計劃”“西部計劃”“鄉村振興計劃”等基層服務專案的志願者,如參加基層服務專案前無工作經歷,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後2年內的(時間截至報名開始之日前),可應聘面向2026年畢業生崗位招聘

以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應徵入伍服義務兵役的人員,退役後1年內的(時間截至報名開始之日前),可應聘面向2026年畢業生崗位招聘

2. 招聘條件中“專業”的設定目錄為《江蘇省2026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參考目錄》(以下簡稱“專業參考目錄”)招聘。專業參考目錄中沒有的專業,如有院校開設並且有事業單位需要的,已列入招聘條件的“專業”要求之中。

專業參考目錄和招聘條件中都未列出的專業、留學人員的畢業專業,由招聘主管部門(單位)根據招聘公告中明確的專業條件、應聘人員所學專業課程、研究方向等認定是否符合招聘崗位的專業要求招聘

展開全文

專業名稱已經調整的專業,如調整前或調整後的專業符合招聘崗位的專業要求,畢業院校以書面形式證明調整前後的專業為同一專業或專業課程基本一致,視為符合專業要求招聘

3. 招聘條件中工作經歷計算的截止時間為2026年8月31日招聘

(七)技工院校預備技師(技師)班畢業生可按照本科學歷參加事業單位招聘招聘

(八)本次招聘不設戶籍限制招聘

(九)取得祖國大陸普通高校學歷的臺灣學生和取得祖國大陸承認學歷的其他臺灣居民應聘時按國家和江蘇省的有關規定執行招聘

(十)招聘崗位中要求的學歷學位證書、各類資格證書等條件,除有特殊要求以外的,須於報名開始之日前取得招聘。能夠提供《畢業生就業推薦表》(原件)的2026年畢業生,須在2026年12月31日前取得學歷(學位)證書;國(境)外同期畢業人員,須在2026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學歷認證。

(十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聘,不得報考:

1. 現役軍人或國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讀非2026屆畢業生招聘

2. 2027年2月22日前招聘,5年服務期未滿的新錄用公務員、經公開招聘被江蘇省地方各類事業單位聘用且3年服務期未滿的在編(在冊)人員、有規定(含協議明確)不得解聘離開現工作單位(崗位)的人員;

3. 與招聘單位負責人員有夫妻關係、直系血親關係、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係或者近姻親關係等親屬關係的招聘,不得應聘該事業單位的組織(人事)、紀檢監察、審計財務崗位;與現有在崗人員存在上述關係的,不得應聘到崗後形成直接上下級領導關係的管理類崗位,以及《事業單位人事管理迴避規定》明確應當迴避的崗位;

4. 國家和江蘇省另有規定不得應聘到事業單位的人員招聘

國家、江蘇省另有規定不得到有關崗位工作的人員,不能應聘相應崗位招聘

三、報名安排

本次公開招聘報名工作按照發布招聘公告、網路報名和資格初審、繳費確認等步驟實施招聘

(一)釋出招聘公告

按照“事先告知、公開透明”的原則,在報名前向社會公開發布招聘公告招聘

公告釋出網址:宿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招聘

(二)網路報名和資格初審

本次公開招聘的報名、照片上傳、資格初審、繳費確認等工作均透過網路進行招聘。報名受理、資格初審工作由招聘主管部門(單位)負責組織實施。報名及照片上傳網址:宿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入口網站“人事考試”專欄

2.資格初審:2026年8月16日9:00-8月23日16:00招聘。應聘人員在資格初審中遇到問題可與招聘主管部門(單位)聯絡,聯絡電話見《崗位表》。

3. 陳述和申辯:2026年8月16日9:00-8月23日18:00招聘。應聘人員對資格初審結果有異議的,可在規定時間內向招聘主管部門(單位)陳述申辯,聯絡電話見《崗位表》。

4. 資格初審異議的處理:2026年8月16日9:00-8月24日12:00招聘

5.繳費確認:2026年8月16日9:00-8月24日16:00招聘

(三)網上確認

1. 招聘主管部門(單位)將按照本公告、國家和江蘇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等有關規定對應聘人員的報名資格進行初審招聘。應聘人員網上提交報名資訊24小時後可到報名網站查詢招聘主管部門(單位)資格初審意見(最後一天報名的應聘人員應及時查詢)。如對初審意見有異議,請及時向負責資格稽覈的主管部門(單位)陳述和申辯。

3. 透過初審並且完成繳費確認的人員,即報名成功招聘。繳費成功後不退還報名費。但應聘崗位被取消或符合條件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員除外。

4. 規定時間內未在網上確認報名資格、上傳照片、繳納報名費的,視為報名無效招聘。逾期不再提供報名服務。

(四)網上列印筆試准考證

(五)注意事項

1. 應聘人員應按崗位要求和網上提示,真實、準確、完整地如實填寫有關資訊,同時上傳應聘人員本人的電子照片招聘。照片要求為:近期正面免冠二寸(35×45毫米)證件照,jpg格式,大小為20Kb以下。應聘人員在填寫資訊和上傳照片時,有弄虛作假行為的,一經查實,即取消應聘資格。除本公告另有說明,或國家、江蘇省另有規定外,資訊真實性以報名時的實際情況為準。

2. 應聘人員只能用有效期內的二代居民身份證選擇一個崗位進行報名,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有效居民身份證必須一致,否則取消考試資格招聘。報名期間,資格審查未透過的,可以改報其他符合條件的崗位。

3. 招聘崗位的筆試開考比例為1:3,對報名人數達不到開考比例的崗位,相應核減直至取消招聘計劃,已報考被取消崗位的人員,可重新補報其他符合條件的崗位,補報名時間:2026年8月25日9:00-12:00招聘

4. 應聘人員網路報名後,應保持《報名表》上所填聯絡號碼正常使用和暢通,因應聘人員個人原因(如號碼錯誤、改號、停機等)導致影響招聘工作的,責任和後果由應聘人員個人承擔招聘

四、招聘辦法

(一)筆試

筆試由宿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統一組織實施招聘

1. 筆試時間:2026年8月29日(具體安排見准考證)招聘

2. 筆試內容:筆試科目名稱為《綜合知識和能力素質》,考試不指定輔導用書招聘

3. 筆試地點:見准考證招聘

4. 筆試合格線:應聘人員筆試成績不低於筆試卷面總分50%的為合格,否則,取消其進入下一階段程式的資格招聘

5. 筆試成績查詢:應聘人員可透過身份證號和准考證號到原報名網站查詢招聘

6. 注意事項:應聘人員應攜帶准考證和在有效期內的二代居民身份證(須與報名時姓名、公民身份號碼相一致),按照規定的時間到准考證上明確的考點參加筆試招聘。筆試為全程封閉考試,考試期間不得提前交卷、退場。

(二)報名資格複審

1. 確定資格複審人選:在應聘同崗位筆試成績合格人員中,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序及崗位實際招聘人數3倍的比例(末位成績並列的應聘者一同進入)確定參加資格複審人選招聘。如人數與招聘計劃數之比不足3:1的,按實際進入人數參加資格複審。在上述範圍內的應聘人員,以及其他排名較前的人員,請在成績公佈後保持聯絡方式暢通,以便招聘主管部門(單位)通知資格複審或遞補,聯絡不到或者未按規定時間參加資格複審者視為自動放棄。

2. 資格複審時間及地點:應聘人員報名資格的複審工作由招聘主管部門(單位)負責招聘。複審時間、地點和複審要求由招聘主管部門(單位)負責通知。

3. 遞補規則:經招聘主管部門(單位)現場稽覈,認為應聘人員提交的材料不符合本公告和《崗位表》所要求條件的,招聘主管部門(單位)當場告知資格複審結果招聘。應聘人員無異議的,招聘主管部門(單位)可在報考同一崗位的應聘人員中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應聘人員有異議的,應現場提出陳述和申辯,逾期視為無異議。資格審查貫穿公開招聘全過程。

4. 面試繳費:應聘人員在資格複審透過之後,繳納面試費用100元招聘

5. 確定面試人選:資格複審完成後,招聘主管部門(單位)將進入面試的應聘人員名單報宿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招聘。面試人選名單在宿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公佈,名單公佈後不再遞補。

(三)面試

面試由宿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組織實施,面試時間、地點以《面試通知書》為準招聘

1. 面試形式:面試形式為結構化面試招聘

2. 面試合格線:面試採用百分制,應聘人員面試成績須達到50分為合格,否則,取消其進入下一階段程式的資格招聘。但對於形不成競爭的崗位(指參加面試人數等於或少於計劃招聘人數的崗位),應聘人員面試成績須達到60分為合格。面試成績當場告知應聘人員。

(四)總成績合成計算

總成績以百分制計算,總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招聘

五、體檢、考察、公示和聘用備案

(一)體檢

體檢工作由宿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統一組織,體檢時間另行釋出公告招聘。體檢專案和標準參照《關於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執行,中組部、國家衛健委對有關專案檢查標準已經調整的,按新標準執行。體檢費用由應聘人員自理。

體檢人選確定招聘。根據應聘人員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崗位招聘計劃數1:1的比例確定體檢人選。若總成績相同,筆試成績高者優先,若筆試成績仍相同,招聘主管部門(單位)可對成績相同的人員組織加試。

體檢合格人員作為考察物件招聘

(二)考察

考察工作由招聘主管部門(單位)組織實施招聘。考察工作參照《公務員錄用考察辦法(試行)》執行。

若報名時在職但考察前已辭職的,須提供合法有效的《解除聘用(勞動)合同證明書》招聘。未按時提供上述證明材料的,視為考察不合格。

考察結束前,除資格複審已提供《同意報考證明》的應聘人員外,其餘應聘人員須提供原單位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招聘

考察合格人員為擬聘用人員招聘

(三)公示和聘用備案

考察結束後,招聘主管部門(單位)將擬聘用人員名單報送宿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招聘。擬聘用人員名單在釋出公告的網站上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內容包括招聘單位、崗位名稱,擬聘用人員姓名、學歷、專業、畢業院校、現工作單位,招聘考試的各項成績、總成績、排名等。公示期滿後,沒有問題或者反映的問題不影響聘用的,由招聘主管部門(單位)按程式辦理聘用手續;反映的問題經招聘主管部門(單位)查實後影響聘用的,由招聘主管部門(單位)取消聘用資格。應聘人員如無正當理由放棄聘用資格的,招聘主管部門(單位)可以在名單公示結束後的1年內取消其再次應聘本單位或者本部門的資格。

被聘用人員與原工作單位簽有勞動(聘用)合同或各種協議的,由本人自行負責處理招聘

在體檢、考察、公示階段,因各種原因出現缺額的,招聘主管部門(單位)在本崗位面試人員中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招聘。聘用備案後,因各種原因再出現缺額的不再遞補。

對公示期滿無異議人員,招聘主管部門(單位)向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備案並辦理相關手續後,按規定與擬聘用人員簽訂聘用合同,聘用期限一般不低於3年,並約定試用期招聘。擬聘用人員與招聘單位訂立3年以上(含試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規解除聘用合同外,應當在招聘單位最低服務3年(含試用期)。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崗位要求的,取消聘用資格,解除聘用合同。

六、紀律與監督

本次公開招聘工作嚴格貫徹“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堅持按規定的程式、條件和標準組織實施,嚴禁弄虛作假、徇私舞弊招聘。招聘主管部門(單位)負責對報考條件、考試內容、證明材料等各類政策的解釋,按照本公告的規定組織實施公開招聘各個相關環節的工作,並承擔相應責任。招聘工作接受紀檢監察機關和社會的監督,對違反考試、聘用紀律或工作失職、失誤造成不良後果的工作人員,一經查實,即按有關規定予以嚴肅處理。

自2018年1月1日起,應聘人員在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所有環節中存在的各種違紀違規(含不誠信)行為,按規定記入全國統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應聘人員誠信檔案庫》,記錄期限為五年或長期記錄,並嚴格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國家人社部令第35號)予以懲戒招聘。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政策諮詢電話招聘

七、本公告由宿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招聘

宿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6年8月14日

推薦大家看👇

來源招聘:宿遷市人力資源和保障局

編輯招聘:周希惠

責編招聘:王蜜安

稽覈招聘:江 川

終審招聘:許昌亮

宣告

2.本平臺轉載自其他官方媒體的作品,旨在為公眾提供有益資訊,不代表贊同其觀點或證實其內容真實性招聘。相關版權責任由原作者承擔。

本站內容來自使用者投稿,如果侵犯了您的權利,請與我們聯絡刪除。聯絡郵箱:835971066@qq.com

本文連結://mobile.haizhilanhn.com/post/66536.html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