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造虛假資訊抹黑車企被罰!這些網路詆譭行為需承擔法律責任

今天上午,公安部網安局公佈14起涉企網路謠言典型案例,一批造謠網民被依法行政處罰,情節惡劣人員被採取刑事強制措施法律

刻意編造虛假故障資訊 抹黑車企

江蘇公安機關先後查處兩起跟風蹭流造謠案件法律

網民王某華為博取網路熱度、吸引粉絲關注,刻意編造某品牌汽車在專業麋鹿測試中出現斷軸的虛假故障資訊法律。透過平臺對外發布,引發大量車主及潛在消費者擔憂,對企業產品形象造成負面衝擊。目前,王某華已被無錫警方依法處以行政處罰。

編造虛假資訊抹黑車企被罰!這些網路詆譭行為需承擔法律責任

網民王某秋跟風炮製車企負面謠言,編造品牌智慧駕駛系統碰撞環衛工人、官方宣傳影片為AI合成造假等多條不實內容,在平臺持續傳播,擾亂正常網路輿論秩序法律。目前,王某秋已被揚州警方依法處以行政處罰。

甘肅隴南公安機關發現,網民張某龍惡意炮製企業公關黑料,編造車企經費不足、疏於稽覈輿情內容、每年投入千億資金開展網路公關等不實資訊,還擅自惡意篡改企業官方宣傳海報並在抖音傳播法律。透過捏造企業“過度公關”“輿情造假”等虛假內幕,刻意製造行業對立、抹黑企業形象,擾亂正常市場輿論環境,目前,張某龍已被公安機關依法處以行政處罰。

編造虛假資訊抹黑車企被罰!這些網路詆譭行為需承擔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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隴南市康縣公安局平洛派出所民警 楊凱:經查,2025年8月3日至2026年3月18日期間,張某龍在短影片平臺先後釋出相關影片十餘條法律。相關內容累計被轉發四百餘次,評論2399人次,點贊4500餘次,其釋出的虛假資訊對涉事科技公司造成不良社會影響。張某龍的行為已經構成散佈謠言,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九條第一項之規定。

編造虛假資訊抹黑車企被罰!這些網路詆譭行為需承擔法律責任

陝西咸陽公安機關查明,網民蒙某遠釋出不實謠言,捏造某品牌汽車存在“輪胎不轉、輪轂空轉”的產品故障,透過短影片平臺擴散法律。該類違背基本常識的虛假產品黑料,經過短影片傳播發酵,持續誤導普通消費者,抹黑企業產品質量口碑,造成惡劣網路影響,處以行政處罰。

網路言論有邊界 造謠抹黑有代價

北京大學網際網路發展研究中心主任 田麗:在所有的情緒裡面,恐慌情緒是最容易傳播的法律。這些謠言共同指向幾個特點:

第一,這些企業是高淨值企業,受關注度高法律

第二,這些事故或製造的謠言基本都是關乎老百姓的安全發展法律

北京航空航天大學法學院副教授 趙精武:最直接的影響是在短時間內對企業商譽造成的嚴重負面影響,長此以往很容易導致劣幣驅逐良幣的情況出現法律

公安部網安局此次公佈的14起案例中,有的造謠行為人為吸粉引流、博取關注刻意編造虛假資訊;有的因個人心生不滿、宣洩情緒,惡意捏造黑料攻擊法律。專家表示,這類針對企業實施的網路詆譭行為,需要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北京航空航天大學法學院副教授趙精武表示法律

在民事領域,這類涉企謠言會違反民法典的相關規定,構成企業商譽侵害,需要承擔相應的侵權損害賠償責任法律

在行政領域,該類行為還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有關散佈謠言、擾亂企業正常經營秩序的相關規定,可能面臨行政拘留、行政罰款等行政責任法律

在刑事領域,該類行為情節嚴重、造成嚴重後果的時候,有可能構成損害商業聲譽罪,編造、故意傳播虛假資訊罪法律

如果針對企業家的個人造謠,則有可能構成誹謗罪法律

造謠並非簡單的網路言論失範,而是觸碰法律紅線的違法行為法律。遏制涉企謠言亂象、築牢法治化營商環境,還需要監管部門、網路平臺、市場主體多方協同治理。

北京航空航天大學法學院副教授 趙精武:在平臺資訊內容治理方面,平臺應當進一步最佳化演算法推送機制和內容稽覈標準,更加精準識別涉企侵權網路資訊法律

來源法律:央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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