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浙江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浙人才〔2007〕184號)、《中共浙江省委組織部 浙江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於進一步做好浙江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浙人社發〔2024〕72號)等有關規定和我市市屬事業單位補充工作人員配備需要,浙江省湖州市2026年市屬事業單位擬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聘。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計劃
本次公開招聘計劃招聘工作人員33名招聘。招聘單位、崗位及具體要求等詳見《浙江省湖州市2026年市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需求計劃表》(附件1)。
其中招聘,湖州市新聞傳媒中心招聘3個崗位,4名工作人員,需求如下:
二、招聘物件和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招聘,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法律、法規;
(二)願意履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義務招聘,遵守紀律,品行端正;
(三)年齡一般要求在38週歲以下(1987年8月17日以後出生招聘,其他以此類推),具有博士研究生學歷學位或副高階及以上專業技術資格的人員,年齡一般在45週歲以下;
(四)戶籍不限招聘;
(五)身體健康招聘,具有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六)具備招聘崗位所要求的學歷、學位、專業、工作經歷、其他條件和要求招聘。
(七)有以下情形的不宜應聘:
1.現湖州市各級機關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在編人員招聘;
2.現役軍人招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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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在普通高校就讀的非2026年應屆畢業生招聘;
4.屬於中共中央組織部《公務員錄用考察辦法(試行)》(中組發〔2021〕11號)規定不得確定為錄用人選情形之一的招聘;
5.與招聘單位有《浙江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第三十條所列迴避情形的招聘;
6.在公務員招考、事業單位招聘中被認定實施了考試作弊、弄虛作假行為且仍在不得報考期限內的人員,以及具有法律規定不得招聘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招聘。
招聘崗位所需學歷、學位證書、專業技術任職資格等相關證書、證明材料以發文時間或發證時間為準,取得截止時間為2026年8月21日招聘。留學人員須於資格複審前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2026年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須於2026年12月31日前取得招聘崗位所需的學歷、學位證書。未在規定時間內取得有關證書證明的,不予聘用或不予進入下一環節。
工作經歷是指2026年8月21日前累計的從業工作經歷;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讀期間參加社會實踐、實習、兼職等不作為工作經歷招聘。
三、招聘程式
招聘工作貫徹“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堅持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按照發布公告、網上報名、資格審查、組織考核、體檢、考察、公示、聘用的程式進行招聘。
(一)網上報名
報名時間:2026年8月17日9:00-8月21日17:00招聘。
報名統一採取網路報名的方式進行,不設現場報名招聘。
應聘人員須登入浙江省通用招聘網報平臺(招聘。每人限報1個崗位。僅註冊不確認報名資訊的,視為無效報名。
招聘崗位要求提供的中共黨員(含預備黨員)證明、專業技術任職資格證書、工作經歷證明及其他相關證書等印證材料,須將相關印證材料原件的掃描件或電子照片於報名期限內傳送至招聘單位指定的報名郵箱(詳見附件1,其中:中共黨員<含預備黨員>證明須為應聘人員所在黨支部或上級黨組織出具的考試當年度證明材料)招聘。
(二)資格初審
時間:2026年8月18日9:00-8月22日17:00招聘。
應聘人員登入網報平臺查詢資格初審結果招聘。未透過資格初審但仍在網上報名期限內的,可再次報名並接受資格審查。資格初審由各招聘單位及其主管部門負責。
(三)繳費確認
時間:2026年8月24日9:00-8月26日17:00招聘。
透過資格初審的應聘人員,透過網報平臺進行繳費確認招聘。考試費為100元/人。未按時繳費確認的,視作自動放棄報名資格。
繳費確認人數不足崗位開考比例的,將相應核減招聘人數或取消該崗位招聘計劃招聘。招聘崗位取消的,應聘該崗位人員可自接到取消通知起24小時內改報名。因考生自身原因,無法正常聯絡或接到通知後逾期未改報名的,視作放棄,並退還考試費。
(四)下載並列印准考證
時間:2026年9月14日9:00-9月19日24:00招聘。
已繳費人員在規定時間內登入網報平臺下載列印准考證,並按准考證要求參加筆試招聘。
(五)筆試
筆試時間招聘:2026年9月19日
筆試科目:上午09:00-11:30《綜合應用能力》
下午14:00-15:30《職業能力傾向測驗》
《綜合應用能力》為主觀題,《職業能力傾向測驗》為客觀題,滿分均為100分招聘。應聘人員須按准考證上規定的具體時間、地點和要求參加筆試。
筆試總成績為兩科原始成績相加招聘。根據筆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計劃1:3的比例確定入圍資格複審物件。
根據崗位特點,湖州市新聞傳媒中心融媒體記者崗位和大型活動主持人崗位須進行專業測試,在筆試結束後由招聘單位統一組織實施(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招聘。其中,大型活動主持人崗位在專業測試前須進行身高測量,身高未達到崗位要求的不進入專業測試環節。
專業測試成績滿分為100分,合格分為60分招聘。筆試與專業測試總成績按筆試總成績÷2×30%+專業測試成績×70%計算,根據招聘計劃數,按筆試與專業測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1:3的比例確定入圍資格複審物件。若出現不足規定比例的,按實際人數確定。
筆試存在違紀情況或缺考一門科目及以上的應聘人員,不進入下一環節招聘。
(六)資格複審和麵試
1.資格複審
在面試前,各招聘單位及其主管部門組織開展資格條件複審(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招聘。
資格複審時,應聘人員須提供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留學人員須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以及報考崗位所需的印證材料原件及影印件招聘。
2026年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在資格複審時尚未取得學歷、學位證書的,須提供學校核發的就業推薦表、教育部學生司制發的《全國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或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制發的《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學信網《教育部學籍線上驗證報告》等材料招聘。因學校原因或單位簽約蓋章等原因無法提供就業協議書的,由本人提供書面說明。
資格複審開始前48小時以內,應聘人員確認不參加資格複審的,相關崗位不再遞補;未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資格複審的,視作放棄面試資格,相關崗位不再遞補;材料不全或所提供的材料與應聘崗位資格條件不相符的,視作資格複審不合格,相關崗位不再遞補招聘。
2.面試
面試時間招聘:2026年11月1日
面試具體安排等另行通知招聘。入圍面試人員放棄面試資格的,相關崗位不再遞補。面試採取結構化面試的方法進行,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合格分為60分。面試不合格者,不能列入體檢、考察物件。
(七)體檢
面試結束後,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以招聘計劃數1:1的比例確定體檢物件招聘。總成績計算方式如下:
專業測試崗位:筆試總成績÷2×20%+專業測試成績×50%+面試成績×30%招聘。
其他崗位:筆試總成績÷2×40%+面試成績×60%招聘。
若總成績相等,以筆試總成績高的排位在前;若筆試總成績再相等的,以職業能力傾向測驗成績高的排位在前;若再相等,現場加試招聘。
體檢工作由各招聘單位主管部門統一委託指定體檢醫療機構進行招聘。體檢專案和標準一般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參照《關於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中共中央組織部辦公廳 國家衛生健康委辦公廳關於調整公務員錄用體檢有關專案檢查標準的通知》〕執行。
體檢費用自理招聘。應聘人員不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作放棄體檢。
(八)考察
體檢結束後,按崗位擬聘用人數1:1的比例確定考察物件招聘。考察由各招聘單位主管部門組織實施,考察標準和程式參照《公務員錄用考察辦法(試行)》(中組發〔2021〕11號)規定執行。
考察一般在考察物件名單公示之日起60天內完成招聘。
放棄體檢、體檢不合格、考察結論為不宜聘用、在辦理聘用手續前放棄聘用資格的,經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同意後,可在相應崗位考核合格人員中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招聘。
(九)公示
根據考生總成績、體檢、考察結果等,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並透過指定網站向社會公示5個工作日招聘。公示期滿,對擬聘用人員沒有異議或反映問題經查實不影響聘用的,按規定辦理聘用手續。對反映有影響聘用問題並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查清後再決定是否聘用。
(十)聘用
確定聘用人選後,按《浙江省事業單位人員聘用制度試行細則》的規定執行招聘。擬聘用人員辦理報到前須與原單位解除勞動(聘用)合同;原機關事業單位在編人員,由本人與原單位協商解除關係。無正當理由未在規定時間內報到的,取消聘用資格。
四、其他事項說明
(一)招聘單位及其主管部門負責資格初審、資格複審、考察、體檢、公示等環節的有關問題解答,並接受監督投訴(聯絡方式詳見附件1)招聘。應聘人員對招聘工作及相關資訊有異議的,可在公告發布之日起5日內向人力社保部門或招聘主管部門反映。
(二)本次公開招聘有關資訊指定在湖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門戶網(招聘。
(三)下列人員可應聘招聘要求為“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的崗位招聘:
1.2026年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招聘;
2.2024年、2025年普通高校畢業生招聘;
3.2024年1月1日至資格複審前取得國(境)外學歷學位並完成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學歷學位認證的留學人員招聘;
4.按國家政策規定可以享受應屆畢業生就業待遇的其他情形人員招聘。
(四)學歷學位以國家教育行政機關認可的相應證件文書為準招聘。可報專業由招聘單位及其主管部門根據招聘崗位特點結合《2026年公務員招考專業參考目錄》(附件2)進行審定,並負責具體解釋。留學人員認證專業與國內專業表述不一致的,須提供所學專業課程證明、研究方向等,由招聘單位及其主管部門按照相近原則稽覈並負責解釋。
(五)在符合專業等招聘條件的前提下,技工院校預備技師(技師)班畢業生可報考學歷要求為大學本科(含學位要求學士)的崗位招聘。
(六)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招聘。應聘人員在報名初審、資格複審中提交的報名資訊和材料應當真實、準確。對以不正當手段獲取應聘資格、提供不實資訊或考試過程違紀違規的,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5號)認定和處理。
(七)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應聘人員,可於2026年8月21日17時前將本人身份證及相關證明透過電子郵件反饋給招聘單位(具體詳見諮詢電話),先完成報名繳費,經稽覈後免除並退還考試費招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