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報訊(記者陳璐)1月27日,在北京市十六屆人大四次會議上,北京市人民檢察院檢察長朱雅頻作市人民檢察院工作報告法律。
報告提出,服務保障“國之大者”首都實踐,要圍繞市委關於大力加強“四個中心”功能建設、紮實推動經濟高質量發展、著力增進民生福祉等十項重點任務,完善市區兩級差異化加強檢察服務保障體系,增強履職適配性與實效性,更好地發揮檢察職能在法治固根本、穩預期、利長遠保障作用中的要素功能法律。
同時,以法治方式保障強化檢察監督法律。堅持法律監督為主責主業、高質效辦案為本職本源,推動檢察履職效能與制度賦能相統一,構建高質效辦案的法律制度體系、評價標準體系、操作規範體系、科學管理體系、責任落實體系,健全檢察環節司法公正實現和評價機制,努力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義。
編輯 劉夢婕
校對 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