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省人民政府關於山東省濰河防洪治理工程建設徵地移民安置規劃大綱的批覆

山東省人民政府

關於山東省濰河防洪治理工程建設徵地

移民安置規劃大綱的批覆

魯政字〔2026〕93號

山東省水利廳移民

你廳《關於提請批覆〈山東省濰河防洪治理工程建設徵地移民安置規劃大綱〉的請示》(魯水呈字〔2026〕39號)收悉,現批覆如下移民

一、原則同意《山東省濰河防洪治理工程建設徵地移民安置規劃大綱》編制原則和主要內容移民

二、要嚴格按照《國務院關於修改〈大中型水利水電工程建設徵地補償和移民安置條例〉的決定》(國務院令第679號)和《山東省土地徵收管理辦法》(省政府令第355號)規定,最佳化移民安置方案,認真做好徵地補償和耕地佔補平衡工作移民。按照節約集約用地原則,做好專案佔地與國土空間規劃的銜接,儘量減少佔地規模,切實維護被徵地群眾和移民的合法權益,確保工程順利實施及專案區社會和諧穩定。

山東省人民政府

2026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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